哇~哇~哇!

今天真是特別的一天,至少對我來說是的!

因為老公總算是結束他的單身生活了,

怎麼說呢????

因為老公今天終於換了新版身分證了,

換了新身分證,背面的配偶欄終於填上我的名字啦!

這對其他的夫妻來說或許沒什麼特別的,

因大家一定是在辦完結婚登記的同時就填上了,

但我那親愛的老公為了保留他從國小就發放的身份證,說什麼也不換證,

即使是辦完了結婚登記、

甚至各大媒體一再宣導95/12/31前要換發完畢,否則要罰款,

但老公就是捨不得將他珍貴的舊證換掉,

他說這張大頭照已失傳,換了新的,舊證一定被收回,

為了保留那張可愛的照片,他寧願一直持用舊證…....

我可是在意這事好久了,一直耿耿於懷,

但他固執的個性我也拿他沒辦法,

只好一個人默默忍受,(嗚~)

拖到今天,他終於去換發新證了!

(其實他是擔心舊證失效被警察臨檢發現就糟了…………)

anyway,現在我是名正言順的張太太了!

幸好英明的政府知道我在意,所以強制換發新證,

否則我的名字還真不知道何時才會出現在老公的身分證上咧!

嘻~老公,這下你避不掉了吧?

耶!^^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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